5月5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迅教授做客太阳集团城官网新闻传播讲堂。徐迅教授聚焦案件报道,通过诸多案例的讲解与分析,与太阳集团城官网师生一起探讨案件报道中的新闻法规和新闻伦理问题。讲座由王咏梅副教授主持。
讨论从“为什么案件报道的规范性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问题”出发。徐教授指出,案件报道在大众传播法学领域,属于媒体与司法关系问题;在新闻传播实践领域,属于专业报道的业务标准;在科技、案件、证券报道等专业报道领域,案件报道是最有理由被称为专业报道领域的。由于法律规制的一些固有的缺陷,案件报道中媒体报道者的新闻道德重要性显得更加突出,报道者需要有底线思维,同时也需要有严格的自律机制。
徐教授从两个部分剖析了“专业媒体案件报道规范问题”:一、从案例看案件报道存在的问题;二、从案例看死刑案件报道的经验教训。在案例“最残忍采访事件”中,当所有的媒体都将矛头指向媒体的职业伦理问题时,她发现了其中被忽略的法律问题,即媒体报道者对被采访者隐私权的侵犯。在“李天一强奸案件”的报道中,徐教授分析了我国对犯罪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该案件的报道中媒体、警方、律师三方都可得到经验教训,其中媒体报道中存在着侵犯隐私、传播无法证实信息、娱乐化、评价片面等问题。在大量的案件报道中,官媒不提供真相与理性,而是跟风炒作,甚至影响司法判决,这些都是我国媒体案件报道中不专业的表现。尤其在死刑案件报道中,媒体的不专业造成的影响更加恶劣,她认为,考虑到中国司法机关对舆论压力的承受力有限,媒体在引导舆论时应当持最高的专业标准:以接近法律事实的标准、准确的角色定位以及理性克制的编辑思维,同时也要考虑到事实与评论、程序内和程序外这两个围度。在那些涉及生命留存的报道中,不仅要考虑法律、死刑政策及具体国情,还要关照有关于死刑的文明和世界潮流。
总而言之,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任务:要“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